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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十九章 西安府里的混混(上)

    西安府在隋唐的时候叫长安,规模是非常大的,因为是都城,在改朝换代的时候是主要的进攻目标,一把把的火不断在长安城里燃烧,一烧就是好几个月,唐末的朱温更是让长安城遭受一次大浩劫,烧得简直就不像一座城市。赵匡胤不在长安建都,除了把华山输给陈搏老祖以外,长安城的残破也是他不在长安建都的原因之一。以后又经过元朝的劫掠,长安城就更小了,明初期修城墙的时候虽然很认真,所用的材料和修建的质量都是第一流的,没有豆腐渣工程,但是限于财力,也限于西安府已经不是都城,城墙内的面积就留得很小,不如过去长安城的十分之一。

    明朝的统治者对陕西也很重视,陕西就是他们设立的十三卫之一,等于现在的八大军区之一,指挥使就是军区司令。经过经营,到明中期的时候,西安府虽然不如过去的长安城,但是也很繁盛,士农工商安居乐业,仍然是西北地区的一个重镇。

    进了城,小牛子的眼睛就不够用了,满街花花绿绿的人群看都看不过来,丁何夫妇几十年隐居山林,很少出山,这次因为小牛子和姣姣无意中吃鸳鸯果之事,携两个孩子出山,见大千世界,朗朗乾坤,恍若隔世。进入西安府城,大街上人来人往,熙熙攘攘,叫卖呐喊之声此起彼伏,馆子里、小吃担子上飘出阵阵香味,诱惑极强,令两个老怪食指大动。两个老怪虽饱经变乱,但毕竟几十年钻进深山老林,住在悬崖绝壁,这一进入都市,顿时眼花缭乱,小牛子和姣姣也是目不暇接。

    小吃摊子飘过来的幽香一阵阵往鼻孔里钻,很快就把他肚子里的馋虫勾起来了,小牛子的肚子是要饭时锻炼出来的,东家要半碗饭吃了,西家又要半碗饭吃了,吃饱了有时还吃,怕饿着,所以,肚皮子是松紧的,能饿也能吃。他不断地让丁波给他买吃的,丁波身上的金银很多,也不在乎一个小钱一个小钱的豆腐脑和肉夹馍,气得丁波骂她,“你他妈是叫花子托生的。”

    丁波不知道小牛子过去是叫花子,所以这样说。

    “什么叫花子托生,我本来就是叫花子。”小牛子辩解。

    “他妈的胡说八道,你倒会顺着杆儿往上爬,还说是叫花子,冒充叫花子好气派吗?”

    “你没当过叫花子,不知道叫化子的好处。”小牛子说。

    “你说说,叫花子有什么好处?”丁波感兴趣了,问小牛子。

    “你没听人说,当叫花子三年,给个县官都不换。”

    “你倒是想换,人家县官不换。”丁波讥笑他。

    “你又不是县官,怎么能知道不换?想当叫花子的县官多了,”小牛子对丁波的话不满意,顶撞他。

    丁波嘿嘿一笑说:“这还是第一次听说,县长还想当叫花子。”

    他们说话的功夫,有人已经把他们盯上了。

    这是西安府里的一个混混帮,他们见丁波腰里银子多,又见老的老,少的少,欺负他们又不费什么力气,就盯上了。大城市就是出混混的地方,不管是过去和现在,都有混混在活动,混混们虽然干不了大事,但是什么坏事都做,是城市里的一个毒瘤,而且一茬一茬的,永远都消失不了。混混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是黑社会,对社会危害很大。

    这伙混混局在一起有一个名称,叫菜刀帮,是西安府里比较有名的一个团伙,领头的是一个最初给人当保镖的,名字叫江勇,这个江勇的父亲祖辈是贩私盐出身,他也学了一身武艺,大明朝的法律严,私盐贩不成了,就给人当保镖,后来在西安府组织起一个菜刀队,什么下三烂的事都干,后来菜刀队在西安府打出了名气,事业慢慢就干大了。包揽诉讼,欺男霸女,收商家的保护费,完成了原始积累,下三烂的事情就不干了,一般已不在街道上明抢暗夺。江勇也被东厂的特务收买了,利用菜刀帮给东厂探听情报。但是,手下的人有时还弄些没名堂的事,江勇也是睁一只眼闭一支眼,有官府的东厂给撑腰,也不怕谁告他,也没有人敢告。这天,他手底下的几个小混混赌钱赌输了,垂头丧气的从赌场出来,领头儿一个叫任来风的家伙让手下一个混混找来一个瓷花瓶,准备敲诈人。就在这时候,正好发现丁波这个包袱里银两极多的大肉头,就跟踪上来了。

    陈林研究过古董,按说这个花瓶是从宋朝传下来的,如果放到现代,就是一个好古董,几十万人民币也买不去,这个东西就是在明代也值几十两银子。

    姓任叫做任来风的家伙长得倒是光眉花眼的,是个小白脸,在当代来说就叫帅哥,但是一脸的邪气,就这个邪气把一个好皮囊给糟蹋了。他让手下那个小混混拿着那只花瓶,故意从丁波面前斜插过去,把花瓶在丁波身上一蹭,就掉在地下摔碎了。然后,这个混混就把丁波拦住了,让丁波赔他的花瓶。紧接着,任来风一伙就围上来了,在丁波面前指手画脚,指责丁波没长眼睛,在大街上走,怎么能把人家家里祖传的花瓶打碎了,白活了这么大年纪,粮食都吃到狗肚里了。七嘴八舌,吵吵闹闹的像狗叫唤一样。

    丁波也是没留心,因为大街上人多,他也是躲躲闪闪着走,不知怎么竟打碎了别人的花瓶,一个花瓶也值不了多少钱,他为了生活抢人的时候,一票生意就是几万几十万两银子,也不在乎赔一个花瓶钱,就说:“你们别吵,一个花瓶值几个银子,我赔还你们。”

    一听说赔还,那个任来风怪笑着说:“你赔的起吗,这是人家祖传的古董,无价之宝,是一万两银子才从当铺里赎回来的,你想要值多少银子。”

    一听这个话,再看看周遭的形势,丁波就知道这是讹诈,心里说,也不睁开眼看看我是谁,讹诈到老祖宗头上了,也不说破,装糊涂的问:“到底值多少银子,总该有个数吧。”

    任来风举起一只手掌,在空中转了转说:“五万两银子,你包袱里能有多少银子?”

    银子在明朝时很值钱的,一两银子相当于四百元人民币,明代给官员发工资都是把银子折成粮食计算,一两银子当时可以买一石多点粮食,一个县太爷一年的俸禄是十二石粮食,不到十两银子,任来风出口就是五万两,相当于两千万元人民币,口开得也未免太大了些。

    丁波笑了笑,心里说,惦记上我包袱里的银子了。于是从背上慢腾腾地把包袱卸下来,蹲在地上解,那几位就伸长了脖子,瞪着眼珠子看。

    包袱解开了,里面不是银子,而是黄橙橙耀眼的金元宝,而且还有三只圆溜溜泛着银白色光芒的夜明珠,别说金子了,仅就那么一颗夜明珠,也够了五万两银子之数。

    那伙混混把眼都看直了,眼珠子差点鼓出来“啪”的一声爆了。

    丁波让他们看完,又慢腾腾地把包袱包起来。等丁波把包袱包好,他们这才回过神来,任来风说:“你既然有金子,就用金子折成银子好了,如果不够,就用那几个珠子顶数。”

    丁波站起身来,把包袱往背后一挎,装着可怜说:“咱们商量一下,我把金子给你们,不管折多少银子,咱们就算两清了,那三颗夜明珠是我家的传家之宝,你们要给我留下,如果行,我就把金子给你们,咱们各走各的路。”

    任来风也是个贪婪的家伙,他发现那三颗夜明珠比金子值钱,怎么么会让丁波把三颗夜明珠带走,摇着手说:“不行,不行,那么点儿金子,怎么够五万两银子,你把那三颗破珠子也留下,我就放你走。”

    因为街道不很宽,来往的人多,这样一来就堵塞了交通,许多人围着观看。这时候,从人群里走出一个人来,个子很大,虽然穿得破破烂烂的,但是很轩昂,眉宇间有一股豪气和正气,只见他走到围着丁波的那些人跟前,声音洪亮的说:“任来风,你们干什么,怎么干这种下三烂的事,你们菜刀帮又开始做这种生意了吗?”

    任来风一回头,急忙抱拳说“哎哟,臧舵主,幸会,幸会,你老别管这种闲事好不好,完事以后我请你到翠云楼喝酒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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